互联网金融在经历了两年的快速爆发期以后,各方面利好政策逐渐出台,互联网金融及网贷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需求也在迅速增长,如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再次明确了市场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行业整体发展将趋于稳定化和健康化。
1、新规发布,互联网金融发展受限
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开立、消费限额、转账,以及金融理财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限制,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客户可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其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但开户条件相当严格,如第九条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需要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第二十八条,支付机构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等。
对于《办法》的发布,业内人士和消费或者都有诸多不满之处,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其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受到资本市场热捧,不少创业公司都已经开始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办法》中条款之一: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业界预计,未来支付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将迎来一道考验。
事实上,《办法》的发布不仅影响到第三方支付,对于P2P和用户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对第三方支付来说,它无法规避银行形成自身生态,智能发展通道业务,削弱了第三方支付的使用价值,另外,第三方支付对用户的作用就是它的便捷性,而条款对于未来新用户开立第三方账户必须经过实名制管理,步骤繁琐程度降低了第三方支付的优势。
对P2P来说,目前大部分P2P平台的资金托管都是教育第三方支付平台,而条款中(所有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对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则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缺乏完善的P2P管理体系,门槛相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较高,多数小平台无法达到要求,P2P行业发展受阻。
对用户来说,与银行支付、转账及柜台处理的办事效率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明显要更方便,而且是免手续费的,而未来网购如果不能使用快捷支付,且在上限是5000元的情况下,剩余部分通过网银支付,步骤繁琐,效率远不如第三方平台。
上海迅速网络认为也许未来政府会对相关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加大监管的目的不是打压,而是促进其健康成长,此次《办法》的发布,从一定程度上局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现实是,一方面国家出的各种政策实际上是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目前面对市场上金融借贷等服务的需求增长,传统金融已不能及时有效支持,还需要拥抱互联网来共同发展,但阻碍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并不是传统金融机构战胜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有效途径。”
2、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应与时俱进
第三方支付是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最有力的基石,而央行此次发布的《办法》极大的限制了第三方支付,这不仅大大降低了金融行业的效率,而且对金融的变革和创新都有很大的阻碍,间接阻碍了科技和社会的发展,那么互联网金融如何受到合理的管制呢?
目前互联网正在高速发展中,而互联网+也被写入了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的发展更像一辆极速行驶的列车,而此次央行发布的《办法》,对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金融的打击其实是过快了,结果更可能是得不偿失,带来的危害会更大,因此需要给相关机构一些时间从监管和运行两个方面进行自我提升,让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实现双赢。
总的来说,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一定程度上还是与金融市场的乱象相关,确实需要监管制度的完善,但前提不应该是以牺牲良好的用户体验、阻碍金融的创新和拉低金融行业的效率为“负”加条件,因此监管政策应该与时俱进,而不是快速打击,通过发挥和提升互联网金融灵活、便利和安全的重要优势,真正给人们带来方便,而不是阻碍时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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